太原市大通公业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山庄头村,是一家从事溶解乙決生产的企业,具有年产溶解乙快20万Nm3的生产能力(原具有年产溶解乙決50万Nm3的生产能力,2020年拆除了2排2×40个充装头/排的乙炔充装排,拆除后生产能力变更为年产溶解乙快20万Nm3),原由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诊断,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格,设计诊断资质能够符合要求;2020年拆除了 2排2×40个充装头/排的乙炔充装排后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设计资格的太原市华特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平面布置图。
该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经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准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1007198099782,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智维,分管技术负责人为赵喜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禹海峰。
该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取得太原市杏花岭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太原市大通公业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乙快气生产项目的批复,同意该公司建设乙快气生产项目,文件号为杏计经发【2000】134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公司乙炔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淘汰类项目,且未釆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该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与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山庄头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面积共计玖亩,承包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
该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取得了原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晋)WH安许证字(2017)0248Y4,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6日,许可范围为溶解乙快50万Nm3/年,本次为延期换证评价。
该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取得了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TS4214030 (01)-2024。
该公司于2004年5月27日取得了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颁发的关于太原市大通公业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乙炔厂房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2004)并公消(验)第219-1号。
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取得了吉林省普安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号为TYPALBG(2020)第190号。
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通过审核,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为乙炔(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正在办理中)。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取得了太原市杏花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编号为1401072019029c
该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取得了原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晋AQB1401WHDI 201700117号。
太原市大通公业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设有发生器室、气柜间、净化间、压缩机间、充装间、电石库、渣池和清液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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